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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明報：Blog 報室</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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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北美明報官方部落格</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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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細味人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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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6 May 2012 23:04:2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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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傳媒脈絡]]></category>
		<category><![CDATA[採訪手記]]></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區脈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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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蘇芷茵 每次放假回港，其中一個任務是買書，今次一共帶了十本書回來，目前正看李怡的《閱讀人生100篇》，他在自序中寫着，他所說的閱讀，並非指讀書，而是讀人生。 他認為人生可以細味，可以閱讀，可從細味中得到醒悟，從閱讀中得到啟發。 天生不是讀書的材料，就連相士亦說過，我大學成績應是不過不失，但卻不知自己讀過什麼，還要是讀書命欠奉那種。 不過我卻超級愛看書，除了武俠小說，基本上什麼書都可以看一餐，總覺得看書能學到很多小知識，令自己不論在交友或工作上，都能有更多話題和別人打開話匣子。 喜歡看不同類型的書，羅馬神話、禁宮秘史、部落咒語全集亦不放過，想起來，愛認識多元化的事物，亦正正是自己愛上當記者的原因，有時一個月內，會寫勻教育、樓市、美容、餐廳，甚至食譜，對於當中一些題目，我可能是全無認知的，但為了完成稿件，不得不研究，盡量惡補所欠缺的知識。 自大學畢業就一直當記者，這未必會是我的終身職業，但卻很慶幸在一生人中應是最具活力最有力氣的時候，選擇這份自己喜歡，而又能令自己多開一點眼界的工作。 李怡說得沒錯，書本的確給了我很多啟發，別人的故事及文字真能改變我的價值觀，而當記者這些年間遇見的人和事，除了令我有更多小故事和朋友們分享，亦令我有着更值得細味的人生。]]></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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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幫父母移民說幾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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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5 May 2012 15:26:1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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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採訪手記]]></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治觀察]]></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區脈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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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張伶銖 養兒育女是為人父母的責任，至於子女長大之後，是否懂得反哺、奉養，不少父母已沒想那麼多。但不管子女是否在經濟上供養，大概沒有一個父母，不希望子女經常在身邊圍繞，或者只是陪伴吃一餐午飯。 如此簡單的願望，一些移民家庭卻視為奢求。 先說為父母申請移民，移民部乾脆以修法為由，暫停申請，一些經濟條件好的父母，則選擇了相對容易的超級簽證，不求身分，只求早日看到日思夜想的子女。這些父母，有的甚至還未從職場退休，可能子女在溫哥華買的房子，還是父母幫忙出首期，有些初期連生活費都靠家裏接濟。當然，這些父母通常辛苦養育子女，出錢栽培子女到國外完成教育。 這讓我想到我的父母。父母只在我移民後頭幾年、身體硬朗時曾探望過我兩次。有一次媽媽幫我準備坐月子的素食乾料，還被海關翻查切片讓警犬聞味道，確定不含肉才放行。幾次經驗，他們視過關為畏途，從此不提再到溫哥華，而是等我暑假回台灣探望他們。我家有四個孩子，在台灣的父母從來不寂寞，也從來不想移民。 在中國的父母情況則大不相同，他們通常只有一個子女，子女結婚且移民後，等於有四個父母因此寂寞空虛，他們不管過關如何被刁難，也不管英文會不會說，能到加拿大與子女團聚，成了這四個老人的最大幸福。 任何知道父母無私付出的人，當聽到有人「精準」算計父母在本地待一年，要花一萬多元醫療費時，都要感到氣憤，沒有這些父母的奉獻，即無現在學有專長的子女，而這些奉獻，隨子女移民加拿大，也被加拿大吸納。 這筆帳應如何算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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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記者熟悉人物</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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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4 May 2012 15:28:3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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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社區脈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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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梁民生 警方在公布案情時，經常會使用「警方熟悉人物」一詞，來形容某人有刑事案底，或是經常被警方調查。而記者寫罪案新聞時，有時也會發覺有一些人是「記者熟悉人物」。 所謂「記者熟悉人物」，其實是指某些人犯案纍纍，記者幾乎每隔一段時間便會寫此等積犯的新聞，有時甚至單看此人的相片或聽到他的名字，便知道該積犯的犯案「戰績」。 例如警方日前公布一名「超級積犯」出獄，他在廿多年「犯案生涯」中，共被定罪一百次，即平均每年定罪近五次，難怪記者看到相片，第一時間便認出此君的身分，名副其實是「記者熟悉人物。」 其實，此等「超級積犯」被定罪一百次，推算之下，即平均每次被定罪的判刑，最多只是兩個月左右，如此輕的刑期，哪有阻嚇力？難怪積犯會屢判屢犯，警方也感無奈，只能在積犯每次出獄時，循例向公眾發出警告。 此等怪現像也確是值得令人深思，特別是來自中港台的移民，相信更難理解，何以有人犯案率如此高，明顯是全無悔意，仍可經常獲輕判。在某些國家，會對一再犯案者重判，絕對不會有積犯可以累積至判罪百次的「彪炳」紀錄，還可以在社區活動構成潛在威脅。 難怪有警員私下稱，加國實在是對罪犯仁慈，變相是對市民殘忍。]]></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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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加企拓華商機  後知後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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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9 May 2012 21:53:01 +0000</pubDate>
		<dc:creator>sng</dc:creator>
				<category><![CDATA[採訪手記]]></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治觀察]]></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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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鄭良華 滿地可銀行經濟師陳蔚純（Christy Chen）博士與記者認識幾年，最近與她談多了，從安省財政預算案、加國聯邦財政預算案，到本國企業拓展海外市場等，陳博士提供了不少分析和評論，讓記者作出及時報道和經濟專題。 她對加國林木業發展前景及開拓中國市場的分析，記者特別有同感，這可能與記者在移民加國前，從事了多年中國業務推廣有關。陳蔚純指出，減少對美國出口市場的倚賴已有愈來愈大的共識，要真正落實還有一定難度，但加國林木業做得較快較好，值得其他行業學習。 陳博士說得好，在過去五年內，加拿大林木產品往中國的出口跳升七點五倍，現時中國已超越日本，成為本國林木業第二大出口地。受惠於對華銷售急增，加國林木公司過渡了最近一次美國經濟衰退的衝擊，迅速轉虧為盈，一些公司甚至沒有出現虧蝕。 記者認為，加國林木公司應該更早在中國市場尋找機會。中國在一九七九年重新開放門戶，美國與很多歐洲國家即時動身配合，現已在華取得重大成果。記者於八十年代先後替歐美多間著名企業在中國奔跑，看它們的野心、鬥志、魄力、能耐與視野，都遠勝加國公司。 龐大的美國市場就在加國門前，本國企業容易不思進取，到危機來臨才驚覺不能過分倚傍這名日漸失勢的「大佬」。幸好林木業已幹出實質成績，但願如陳蔚純所說，其他行業多向它取經，急起直追，免失太多中國商機而落後於國際形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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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葡萄酒的善與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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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8 May 2012 22:54:5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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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傳媒脈絡]]></category>
		<category><![CDATA[採訪手記]]></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內人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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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陳韻如 近一兩年喝葡萄酒的機會多了。尤其在撰寫過幾篇與葡萄酒有關的文章後，葡萄酒節、品酒會等的邀請函不時能收到。說實在，筆者挺愛喝酒，在幾篇稿的訓練後，勉強也能說出幾個專業詞彙，但「品評葡萄酒」，則完全是另一回事。 去年Liquor Store推出09年波爾多葡萄酒前，搞了個品酒會，筆者有幸被邀請，體驗了人生中第一個正式的「wine tasting」。現場所見，位位來賓都是起碼有十年以上經驗的品酒專家，想班門弄斧？門兒都沒有！自我介紹時，筆者唯有以玩笑方式說：「我今天是來『喝』酒兼偷聽你們的專業意見的！」西人通常都能理解「每人都有第一次」，也能欣賞別人的坦率，因此在品酒會中多番給筆者提點。反而，一位來自某大中文傳媒的記者，用廣東話對筆者說：「我在XX日報專門寫紅酒的，寫了十幾年了，怎麼從沒看過你？我看你也不是專門寫紅酒的吧！」然後冷笑一聲便走了。 品酒家與車評人一樣，都是極其專業的工作，舌頭要能品，手又要能寫，實在不是人人夠資格，當然有值得尊敬之處。但真正能獲得人們尊重的，不是你的舌頭有多敏感、筆鋒有多尖銳、形容詞有多創新，而是願意將自己的光芒，與身邊的人分享。品酒會中最重量級的人馬，筆者認為是主持人Barbara Philip，她是全加拿大第一位女性wine master（加拿大只有四位wine master）。以Barbara今時今日的地位，絕對可以擺高姿態，但她沒有。她總是能以優雅、謙虛的態度，分享她的想法，又嘗試以簡單的語句，讓筆者了解各款葡萄酒的特性。同一場合，兩人對比高下立見，再一次證明了「整瓶不響，半瓶水響叮噹」的道理。]]></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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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畢加索與漢堡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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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8 May 2012 00:19:4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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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採訪手記]]></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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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李家翹 記得有次觀黃子華的棟篤笑，形容男人之醜是這樣的。「他的樣子很難形容，就好像畢加索的畫一樣，明明這裏沒有眼睛，為何右眼的右邊有隻左眼，很抽象！」 寫畢加索的專題，特意到安省美術館去欣賞畢加索的大作。公關已事先聲明，展館保安嚴密，七個展區有十數個護衛把守，傳媒朋友每次只可以在一個展區活動，視線不能脫離公關的監視。 通往展館的路滿佈攝錄機、天眼、電子門鎖，沿途所見的護衛雖然友善，但只要小記稍稍脫離隊伍，就善意提醒在下要跟着隊伍走，不要失散。有入場人士只是稍為把電話掏出來舉高，護衛已經虎視眈眈，就好像只要閃光燈亮起搭配拍攝的咔嚓聲響起，孔武有力的護衛就會把該人扭着扔出展館。 在重重保安下走馬看花地看畢加索的作品，倒真的如黃子華所述有思覺失調般的抽象感覺。本身畢氏已在畫作內呈現多方面的描述表達，一定要駐足投入、慢慢細味。然而觀賞還不夠一會，「脫離隊伍遭護衛罵」那種無形壓力已駕臨頭上，又如何仔細觀賞？一幅未看完就要看另一幅，還有接下來的三、四、五幅，每一幅都有六、七種看法，十多二十個解釋，看了不夠十五分鐘就有種給人強行於一分鐘內迫吃五十個漢堡包的感覺——快要吐！ 事後與友人聚會聊起畢加索，眾口一言羨慕小記可以不用付入場費欣賞大師級作品。小記無從呻苦：「你們看畫可以慢慢地欣賞，花數個小時就像品嘗浪漫晚餐；我看畢加索，就像在充滿情調的餐廳，用一分鐘時間狂啃五十個漢堡包。這樣強擠壓迫，只會嘔吐不止，哪有心情欣賞？！」]]></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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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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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2 May 2012 23:16:3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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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雜談]]></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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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蘇芷茵 相士曾說過，我和小朋友蠻有緣的，雖然我未必很喜歡小朋友，卻能和他們相處得很好。他好像說得蠻準，生育的念頭好像從沒在腦海中出現過，但因為不時要做些和學校有關的文章，所以和小朋友接觸的機會蠻多，而每次和他們聊天，都會得到一些新看法。 記得早前去做最佳小學採訪，校長帶我繞場一周時，特意向我展示了一篇她喜歡的作文，那是一篇相信由三年級女學生所寫的文章，題目是每個小朋友都應該寫過的「我的志願」，內容大概是這樣的：我長大後想成為一位老師，如果學生覺得悶，我總能夠令他們對我的教學感到興趣，我會成為一個好妻子，會有兩個小朋友，然後會當一個好母親……。三年級即是九歲左右吧，看着一整幅牆貼滿學生的作品，有些說要做警察、消防員、醫生，這些都是我的志願的「指定答案」，大概那個時候，大家都不知道原來人生的路向是有更多更多的選擇。在香港讀小三時的我有什麼夢想呢？記得都有想過當老師的，幸好沒有真正朝夢想出發，否則今日或許已在誤人子弟。 想起小朋友的作品，會欣賞他們的簡單——想教書，就覺得自己會做一位好老師；想有小朋友，就會成為一位好母親。如果問今時今日的我問自己有什麼夢想，或許我會想得出來，但同時會列出數十個障礙，說明要達到夢想並不容易甚至沒甚可能。但為什麼要這樣打倒自己呢？這是否大人的通病？或許我們都應向小朋友們學習，簡單一點看事情，有時不能顧慮過多，這樣才能做到更多的事。]]></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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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的貴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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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1 May 2012 23:45:4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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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雜談]]></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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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張伶銖 中文學校的作文題目，經常發人省思，這次的作文題目是「我的貴人」。 本地長大的孩子，大概十之八九不懂什麼是「貴人」，例如我兒子以為是「很富貴的人」，經過我的解釋，他約莫知道「貴人」就是在緊要關頭出現，能夠幫他化解困難，助他一臂之力的人。如果還想以英文解釋，大概就只能說「who helps you in time and influences your life after」。接着，孩子就開始作文了，他提筆寫：「我的貴人就是我的媽媽，只有她隨時打開電話，隨時隨地都可以找到她，不像其他人，並不接我電話。……媽媽之所以為貴人，那是因為沒有她，我有可能會天天遲到，沒有乾淨杯子可以喝果汁，也沒有可能會學中文學了十年……，我的生活會與現在很大不同，應該會很糟。」 孩子認為媽媽是貴人，哪怕這個貴人，每天只是囉囉嗦嗦做一些差不多全天下每個媽媽都重複做的事，但他認為，這些小事影響了他。 暫時不去討論孩子的作文深度，但他的文章卻提醒了我，每天工作或生活，是否遇到了很多貴人，而不知感激？例如那些未曾謀面，各政府部門網站留有聯絡電郵的發言人，又或者只是接電話的大律師小秘書，那些，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不厭其煩、每天重複一樣工作的人？ 又或者，在我匆忙趕赴現場時，那些讓路給我的好心司機？如果沒有了他們，一些重要的採訪即無法完成，工作即無法繼續。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貴人，你的貴人也一定有不少才對。]]></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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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客串社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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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1 May 2012 00:39:2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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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採訪手記]]></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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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梁民生 記者經常會收到一些讀者就某些事情作出投訴的報料電話，有時在投訴事情做不成新聞之餘，更要變相做輔導工作，感覺上有點像客串做了社工的工作。 例如日前收到一名讀者投訴，稱移民到來後搞一點小生意，豈料生意做不下去時，才發覺合作伙伴提供的合約上有很多「不公平」的條款，以致損失更大，氣憤之餘，稱希望記者可報道此等「營商陷阱」實況，讓其他人引以為鑑。 記者只能耐心解釋，處理投訴個案時，記者若只是聽投訴者一面之詞，便認定被投訴者不是，隨便寫新聞說某方面不是，實在不是做新聞的專業方法。 讀者聽後也十分明白，但直言怒氣未消，要求記者給他一點時間，先聽他說明原委，即使未能變成新聞個案，起碼也給他一個「訴苦」的機會。 記者只能簡短地聽了他講述的一些情況，並提供一些可幫助他的專業機構聯絡方法。 讀者最後也自言都是怪自己初到來時，因為是新移民什麼都不懂，以致簽下一些有「不公平」條款的合約，明白到即使訴諸法律，也未必有用。但直言總算是說出想說的話，最後禮貌地多謝記者聽他「訴苦」，稱感覺上是舒服了不少。 記者也感覺好像客串做了社工，既然對求助者心理有幫助，又何樂而不為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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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也談「盛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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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5 Apr 2012 23:27:0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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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社區脈動]]></category>
		<category><![CDATA[稀奇古怪]]></category>
		<category><![CDATA[雜談]]></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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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王詠瑜 香港一輯講述「盛／剩女」（過了適婚年齡仍獨身的女子）如何為覓真愛而打拚的「真人騷」最近成為城中熱話，亦備受爭議。 節目中，有所謂兩性專家向參加者教路，如何牽制（唔係相處）異性，包括側身四十五度角與對方交談、短信字數須比對方少、對方約會不能馬上應承等等。筆者並非男性，不了解男士心態，這些伎倆是否奏效，不得而知，但肯定極富娛樂性（皆因得啖笑）。 節目惹來不少抨擊，如參加者做媒，當中真真假假，筆者不作深究。但節目中硬銷參加者為尋找幸福而打拚，就令筆者百思不得其解。何解女士們沒有愛情或婚姻，便沒有幸福可言﹖ 筆者絕非要追捧獨身主義，只是主張凡事隨其自然，不可強求。緣來，有個伴分享生活點滴，共同進退，當然是件樂事；若無緣，一個人大可隨心隨性生活，亦活得瀟灑自然。凡事無絕對，最重要是發掘不同生活方式的趣味所在，何必將幸福的定義變得那麼狹窄？ 從古至今，女性都不易為，傳統思想要求女性要持家有道，入得廚房，出得廳堂；其後社會略見進步，期望女性有本事撐起半邊天；時至今日，事業出色還不夠，二十五歲女孩仍未有感情着落，便視為「盛女」（剩女）？！想不到社會觀念對女性苛刻到達至這個程度。 其實，女性到了一個年齡，的確較難尋找另一伴，但未必因為乏人問津，只是思想變得成熟，更加明白自己所想所需，不想再為拍拖而拍拖。]]></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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